黑龙江省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看看有哪些政策新变化

2018-10-10 07:42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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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9日从省人社部门获悉,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启动,涉及多个政策新变化。从今年开始,恢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政策规定。

黑龙江省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启动。资料图

从今年开始,按照国家和我省城市医院医生、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须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规定,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县及以下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应不少于1年;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县域内教师评定中级以上职称必须有在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今年各地各部门申报推荐工程、农业正高级职称数额,原则上继续按照2016年度核定的数量执行。实行自评直聘的单位要严格落实聘用政策,按岗位空额直接择优开展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待遇。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事业单位高级职称,也应科学合理实行总量控制。

从今年开始,全省高等学校、部分三甲医院等实行自评直聘单位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应职称系列的评审工作由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调整到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从今年开始,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由省人社厅调整为省教育厅,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由省统计局调整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全省翻译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委托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组织实施。

从今年开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行动中被单位选派到基层开展技术推广、项目帮扶和指导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年度单独核定高级职称指标(不占用人单位指标),按规定程序单独组织评审;对工作成效特别显著的,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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